其他问题
固原:通报5起涉农扶贫领域典型腐败案例
为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深入开展,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近期,固原市纪委监委从今年已查处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案件中选取了5起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1、原州区河川乡上坪村会计、原党支部书记海银奇在发放太阳能热水器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6年,原州区能源站给河川乡上坪村配发了232台太阳能热水器,每台热水器自治区财政补助1000元,农户自筹108元。政策规定2015年以前的老户应每户享受一台。但在分配过程中,原党支部书记海银奇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私自将4台太阳能热水器发给了不符合享受政策的亲戚及他人,每台财政补助1000元,共计4000元。2018年1月,海银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4000元上缴县财政。
2、西吉县马建乡周吴村党支部书记屈嶷山、原村委会主任王学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草原生态保护补贴款的问题。周吴村在2011年实施草原生态保护项目时,屈嶷山和王学忠将1780.4亩荒山没有分配到农户,以屈嶷山和村民张某某等19人名义造册上报,从2011年至2016年,冒领草原生态保护补贴款56431.1元,用于村务开支。2017年4月份,屈嶷山和王某某将56431.1元草原生态保护补贴款全部兑付给本村有荒山的319户群众。2018年4月,屈嶷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王学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依法罢免其周吴村村委会主任。
3、隆德县张程乡李哈拉村原村委会主任马连荣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的问题。2016年,马连荣利用自己担任危房改造验收组成员的职务便利,使自家修建的一座房屋在本人和儿子马国权名下分别进行了验收,采取欺骗手段虚报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2万元,由本人支用。后经张程乡政府在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发现该问题后,2017年9月马连荣将其虚报套取的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2万元主动全部退还到县住建局。2018年3月,马连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泾源县香水镇下桥村原村委会主任马海全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的问题。2014年9月,马海全按照政策要求,在香水镇统一规划的下桥村新农村,以本人名义自建住房4间,通过验收并享受2.2万元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015年10月,下桥村为打造自治区级美丽村庄,实施了拆旧房建新村活动,马海全拆除了自家院子的土坯房,在其伯父马某某房屋西侧贴建了2间房,之后马海全妻子马平芳申请了危房改造项目并通过验收,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2万元。2018年4月马海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下桥村村委会主任职务,收缴违纪资金2.2万元上缴县财政。
5、彭阳县新集乡谢寨村党支部书记马玉祥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的问题。2012年,“十二五”生态移民期间,马玉祥享受县内移民改造房一套,补贴资金5000元。2014年5月,马玉祥明知自己不能再次享受危改房,仍以家庭生活困难,房屋年久失修为由,在自家原住宅申请危房改造一套36㎡,重复享受危改补贴资金2.2万元。2018年4月,马玉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2万元上缴县财政。
以上5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基层干部对党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法纪毫无敬畏。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心怀敬畏戒惧,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并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专项治理,紧盯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健全机制,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项目使用效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强获得感。(固原市纪委监委)